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直接受理。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要求。
一、立项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材料报送
1.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每个项目需要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①申请书7份;②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2份;③成果查重报告2份;④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
3.电子版《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nepugjs@163.com。
4.申报截止日期:7月18日前。
5.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人:何影 6507911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附件3.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