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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18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

各课题负责人: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黑教科规办〔2021〕13号)要求,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即将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结题纸质材料仅收取:《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

2.结题材料需提供PDF格式完整的电子汇编,必须提供带页码的目录;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2中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

3.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单位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4.论文所发表的刊物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截图;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5.请课题负责人重点核对以下材料。

1)核对课题成果是否符合结题要求,著作、教材、论文以及应用证明等原件与其电子稿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数据填写到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

2)核对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里的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备案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需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3)检查结题电子汇编材料内容是否完整;

4)将检查汇总后的①结题审核登记表;②课题结题汇总表;③结题电子汇编三项电子材料按规定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

6.结题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收取时间为2024年5月6-7日,逾期不再受理。


邮箱:nepugjs@163.com(邮件名称:“2024上半年结题材料+课题负责人”)

联系人:何影  6507911  



附件:

1.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2.课题结题材料格式及要求

3.相关文件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