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即日起可以提交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2上半年结题材料,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黑教科规办[2021]13号《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要求准备相关结题材料。
二、本次结题受理计划结题时间为2022上半年的课题。如下半年仍不能结题,需由课题主持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进行延期变更;所有在研课题如存在人员变更、研究内容调整等情况,本次可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增加人员的需提供该人员带课题编号的相关成果)。本次应结题名单已在教育科研QQ群发布。
三、请课题负责人于5月9日前先期提交带有所在单位负责人、专家等签字信息和公章的纸质版《开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管理部门审核后返还课题负责人。有课题经费的需填写《课题经费总决算表》并加盖学校财务章,以上材料扫描到汇编材料中。同时提交电子版《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立项通知书》(PDF扫描件)《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Excel版),有变更情况的需提供《课题变更申请备案表》(PDF扫描件)以便管理部门审核。
注意: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审核登记表数据,可在备注栏里标注。
四、请课题负责人于5月12日前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电子材料内容》目录提交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扫描件),每项单独形成文件夹,并形成一个完整的PDF版结题汇编材料(详见附件2)。同时需提交《课题结题汇总表》和审核后的《结题登记审核表》)Excel电子版。
注意: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中进行操作。
五、5月14日前提交修改后的纸质材料,仅收取《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3份,A4正反面打印)、应用证明(原件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存档不返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
六、电子材料发送至nepugjs@163.com,相关纸质材料请分别于5月9前、5月14日前送到机关楼304。
七、联系人:吕升义 6507959 18645297717
八、特别说明:课题结题需提供应用证明,没有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理论探索的课题除外)。
九、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上半年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附件2.课题结题材料格式及要求
附件3.相关文件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