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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2-14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2〕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人须符合《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中相关申报条件和要求。

2.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网络申报。通过省内初审推荐的课题要求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中申报,请申报人按照我省具体申报要求及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1)3月4日前申报人填写《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电子稿,特别是重点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基础数据部分也要准确撰写,便于后期在平台上填写。

(2)3月5日前申报人将《申请书》(或《投标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高等教育研究中心邮箱nepugjs@163.com(命名方式:姓名+单位+课题名称),3月9日前须统一报送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3)3月11日至17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根据限额确定拟推荐课题名单后,由高等教育研究中心通知相关申报人登录平台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4)3月18日至20日,申报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导出打印后送到机关楼304室,由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统一盖章后,申报人再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5)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3.联系人: 吕升义 ,咨询电话:6507959  18645297717 。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