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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党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25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17,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人详细阅读附件中的《通知》要求。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并有相关研究基础。申请人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高等院校申请人原则上应从事历史或思政学科教育的教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左侧中缝装订)。

2.《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与以上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稿,文件名以“二级单位名称+2021年党史专项课题立项+课题负责人”命名,发送至nepugjs@163.com。

4.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17时前。

5.材料报送地址:机关楼441。

6.我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1-2项。

四、课题结题要求

本课题结题成果为研究报告并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结题时需要出具课题成果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案例作为佐证。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查重率应不超过30%,结题时需提供查重报告;公开发表论文需标注课题信息,并三网(知网、维普、万方)可查,结题时需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本次课题研究时间较短,不接受变更申请,请保证立项与结题相关信息一致。受理结题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0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

吕升义 电话:6507959 18645297717

杨  欣 电话:6507959 18945299416

六、相关附件

附件1.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2.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3.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

附件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4月25日